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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协委员马海伦建议: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车站 无障碍设施环境

发布时间:2022-03-05 来源: 作者:佚名

  

  自治区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协委员马海伦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环境的提案》,针对进一步完善城市公交站无障碍设施环境建言。

  提案指出,目前,我区正全力打造全域旅游,吸引越来越多的外地游客来宁夏消费游玩,而公交车站设施的完善与否、质量高低,给游客的“第一印象”直接且关键。“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充分体现着‘以人为本’的为民情怀,反映着城市管理者的精细化治理能力和水平。”马海伦介绍,根据国家标准《无障碍设计规范》规定,“在车道之间的分隔带设公交车站时应方便乘轮椅者使用”,盲道与盲文信息布置应符合“站台距路缘石250毫米至500毫米处应设置提示盲道,其长度应与公交车站的长度相对应”并“宜设置盲文站牌或语音提示服务设施”等。

  “然而目前,以银川市为例,大部分公交车站不符合该项规定,提示盲道设置不规范、盲文站牌基本缺失、分隔带道牙过高、不方便乘轮椅者等弱势群体使用情况普遍存在。”马海伦建议,大力提高新建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环境的精细化设计和建设管理水平,严格把关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提高精细化设计水平,从前期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阶段让无障碍设施成为“必选项”和“必备项”。加大补缺完善既有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的力度,建设主管部门对既有公交车站区域无障碍设施开展普查和整改专项行动,摸清家底,建立“数据库”,把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环境完善工程列入年度计划,及时督促整改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道路养护部门与公交运营管理部门的横向联系,完善工作协调机制,制定常态化专业化日常管护方案,提高公交车站无障碍设施的日常运营管护能力和水平。(记者 单 瑞)

  


原文链接:http://www.nxzx.gov.cn/zxgz/tagz/202203/t20220301_514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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