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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社情民意必须把好“三关”

发布时间:2022-08-27 来源: 江西政协 作者:佚名

  ● 沈宜军 彭蔚

  反映社情民意是人民政协一项经常性、基础性的重要工作,也是政协委员日常履职的份内之事。必须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积极发挥委员主体作用,严把社情民意信息收集、编审、反馈三个关键环节,创新制度机制,拓宽信息来源,不断推动社情民意办理工作提质增效。

  严把信息收集关,强化报送积极性。委员能不能重视、有没有积极性报送社情民意信息,是做好社情办理工作的前提。一是建立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机制。加强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要求每位委员结对2-3名群众,及时发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并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二是建立委员信息报送考核机制。将报送社情民意信息纳入委员年度履职综合考核,下达适量报送任务。同时,政协各专委会加强对委员的联系指导。三是建立信息编报激励机制。对于被省市级以上政协内刊、网站、报纸等采用的社情民意信息,要采取适当激励措施。同时,实行年度表彰机制。

  严把编报审核关,着力提高采用率。社情民意信息得到采用转化,是编报的目的和动力,也是政协委员履职质量的重要体现。一是明确编报原则。坚持只求质量、不求数量原则,注意编报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同时,又是地方财政经济条件允许、能办成的事情,以及党委政府关注和办理后能产生较好社会效果的事情。二是实行四级审核和定期通报制度。明确由各专委会负责对口收集本委所联系委员报送的信息,并负责修改编报。同时,实行由专委会主任初审、秘书长复审、分管副主席再审,最后由主席签发,并每季度通报一次。三是注意把握节奏。坚持适时适量报送党委政府,力求凡报必获批示、必获采纳办理。

  严把跟踪反馈关,切实提高满意度。社情民意信息呈报以后是否采用和转办、办理的情况如何,都是政协和委员十分关注的内容。一是建立报送信息批示采用情况反馈机制。要与当地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建立日常工作沟通和情况反馈制度,对报送的信息专刊,及时呈报党政主要领导阅示,并及时将批示反馈至政协办公室。二是建立联合督查督办机制。实行政协办公室与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三办”联合督查制度,及时对党政领导批示的社情民意信息进行跟踪督办。三是建立办理部门反馈机制。社情民意涉及部门单位办理完成后,要及时向“三办”书面反馈办理情况,必要时邀请“三办”和报送信息的委员、专委会主任现场察看。四是建立专委会向委员反馈机制。由政协相关专委会及时将社情民意信息建议转化落实情况反馈给报送信息的委员,增强委员的成就感。五是建立办理情况定期通报机制。对社情民意办理情况,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界别群众进行通报。从委员“发声”,到得到“回音”,真正实现闭环管理,解决社情民意信息“报了也白报”的问题,确保社情民意落地见效。 (作者单位:大余县政协)


原文链接:https://jxzx.jxnews.com.cn/system/2022/08/26/0197575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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