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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政协推出履职提醒函制度激励委员履职尽责

发布时间:2023-08-12 来源: 陕西政协 作者:佚名

  (记者 蒋维博)8月9日,铜川市政协召开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铜川市政协委员履职提醒函制度》,这意味着委员履职不积极主动、未能完成履职基本任务情形的,市政协将向委员所在专委会及本人发出函件进行专门督促提醒。
去年,铜川市政协开展了“围绕中心工作履职‘六个一’争当‘四好’委员”活动。为进一步推动活动深入开展,铜川市政协结合工作实际,近期制定了《铜川市政协委员履职提醒函制度》,旨在常态化督促委员更好发挥主体作用,强化履职意识、规范履职行为、提升履职效能。
记者了解到,委员履职提醒函制度明确规定,根据每季度委员履职汇总情况,各专委会若出现3名及以上委员在一季度未开展“六个一”活动中任何一项的,在二季度履职有三项及以上缺项的,在三季度履职有两项及以上缺项的,将对相关专委会发函提醒;委员个人若在一季度未开展“六个一”活动中任何一项的,在二季度履职中有三项及以上缺项的,在三季度履职中有两项及以上缺项的,将对委员本人发函提醒。
该制度同时规定,自收到提醒函之日起,市政协会积极督促指导相关委员认真开展“六个一”活动,力争在次季度补齐履职短板。
铜川市政协主席刘西林表示,建立委员履职提醒函制度,目的是及时督促提醒委员更好地履行职责,高质量完成“委员作业”,进一步引导委员增强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推动委员履职“动”起来,政协工作“活”起来,履职成效“实”起来。


原文链接:http://www.sxzx.gov.cn/sxgz/540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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